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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江评

配合疫情防控是每位市民应尽的义务

来源:余姚文明网 时间:2021-01-15 14:59:00 文字大小:T|T

  为力争不发生本土新增病例,坚决打赢冬春季疫情防控攻坚战,1月14日,宁波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十严要求”。(1月15日宁波日报)

  现在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各地政府采取各种措施,这是属于依法行政,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负责。可是,连日来,抗疫期间五花八门的违法行为频频占据各类媒体报道的显著位置,屡屡挑战广大市民的容忍底线。

  1月9日上午,河北省高邑县已退休的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韩某某,因为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辱骂当地防控人员,该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月13日,网传大连市金普新区某街道办副主任王某在进入小区时,不服从防疫规定,拒不登记身份证号,还找小区所在社区书记“协调”。14日,记者从大连市金普新区纪检委获悉,相关部门已对此事进行调查。

  防控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疫情当前,人人都是防疫“小卫士”,公民应当积极、充分配合政府的防控措施,履行疫情防控中相应的义务。可总有些人不断以身试法,充当疫情防控的“反面教材”,最终为自己的肆意妄为缴纳了昂贵的“学费”。

  在法律面前,在公共利益面前,每个人应自觉遵守规矩,而没有任性自私的权利。谁若以身试法,随意践踏规则,不论其地位有多高,对社会贡献有多大,也必将受到法律法规的惩处。

  在疫情防控的过程中,每个市民作为直接或间接的利益攸关者,只有与政府、社会公共组织等协同配合,积极履行相应的防控义务,才能取得整体上的防控效益,从而维护公共安全秩序,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权。

  防疫大局,牵一发而动全身。面对公共卫生安全大考验,人人都是参与者、人人都是行动者,没有一个单一个体可以置身事外。大家团结一心、共克时艰才是我们每个人应有的态度。

  依法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至关重要。一方面,我们要做好疫情防控的普法宣传,让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另一方面,对不配合管控措施的或者恶意对抗、破坏管控措施的,该治安处罚的治安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凌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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