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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行为我评议

人民医院周边车辆违停毁绿屡见不鲜

来源:余姚文明网 时间:2021-04-27 14:57:00 文字大小:T|T

    针对市人民医院周边道路特别是城东路上车辆违停且损毁公共绿化现象较多的情况,连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凤山中队进行专项整治,截至4月25日下午,该中队向涉嫌违停的车主发出接受调查询问通知书15份,对9起违停毁绿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前天上午,记者跟随该中队执法人员来到城东路,在市人民医院东边的两个大门旁,记者看到,本来设在非机动车道入口处的隔离桩被拆除,轿车可以轻松驶入,在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之间靠近医院大门处,均有一段绿化带的花草已经被损毁,泥土裸露,上面有明显的车轮轧过的痕迹。在医院工作的夏医生正好经过此地,他告诉记者,这几个路段车辆违停毁绿的情况已经存在较长时间了,违停车辆很多,特别是就医高峰期,这种现象更加严重。从他向记者提供的照片中可以看到,有好几辆轿车甚至整车停在了草地上。

  记者还发现,在城东路靠近市人民医院一侧,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之间的绿化带中,每两棵景观树之间设置了一截高四五十厘米的铁桩,用来防止车辆驶入,但铁桩与树木之间的距离还是能够容纳一辆车停放,所以根本起不了应有的作用。据执法人员介绍,他们从上周五开始对该路段的车辆违停毁绿现象进行了专项整治,已经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当天现场并没有发现在绿化带内违停的车辆。

  在医院南大门对面,门牌号为文山路630号的一排商铺前有一块空地,施划的公共停车位上停满了车辆,但是有个别车辆停在了停车位之外,部分车身驶入绿化带内。执法人员当场拍照取证,并依法开具了接受调查询问通知书。

  凤山中队副指导员朱黄凯表示,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公共绿化带内的行为涉嫌损坏城市绿地,他们将依法进行立案调查。违法当事人如果是第一次违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中队接受处理,他们将依法给予罚款350元的行政处罚;如果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处理,将受到罚款500元的处罚。(来源:余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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